2017年9月26日星期二

毛泽东所遭的报应


毛主席纪念堂宏伟庄严。毛的遗容保存在高级水晶棺中,在威武的士兵护卫下接受人们的瞻仰。这一切都显得完美高尚。在敬仰毛的人看来,毛死后能有这样的待遇就象征了无比的荣耀。
    然而,在一般的人感觉里,这待遇并不是很美。如果对中国所有老年人做个调查,问他们是否愿意在死后享受这种“主席级待遇”的话,我看十有八九会回答“不愿意”。其中的原因并不复杂:拨开这些富丽堂皇的外表,人们看见的是一付已经不属于人间世界却又不肯离去的死亡嘴脸,一段被药水浸透并日复一日地接受公众目光的扫描的残缺尸块。这能有什么荣耀?对于千千万万只盼死后能安息归寂的普通中国人来说,这分明是遭罪。凡没有老毛那样强烈权力欲念的人,何苦为了权力得失去遭那个罪? (博讯boxun.com)
    是人都希望死者得到安息。当今世界多数国家里人们仍然土葬死者,为的就是让死者免受打扰。我们中国人也一直讲究“入土为安”。现在虽然不能土葬了,“入土为安”的渴望仍然不减,哪怕争取到把骨灰埋进土里也好。象老毛那样被药水泡起来任人参观,根本就无法获得安息。尽管你可以把参观说成“瞻仰”,但对一块再也无法享受人间任何事物的躯体来说,这又何助何益?那来来往往的目光在一张永远定格于老朽状态的脸上扫来扫去,能给他增添多少“伟人”价值?又能使他在阴间的待遇提高多少?何况许多前往“瞻仰”的民众分明是就是去“看稀罕”的。
    更令一般人难以接受的还是“死无全尸”的结局。当初为了保存的目的,党中央组织医学专家们对老毛的尸体“大动干戈”:他的腹腔被割开,内脏全部被摘除。主席整个成了块“没心没肺”的东西。这和被“大卸八块”有多大区别?中国人用于诅咒仇敌“不得好死”的概念中包括了“千刀万剐”、“身首异处”等等。这些现象显然和老毛的尸体都挂上了钩。谁也不可否认他的尸体被人家弄得“身心异处”,“身肝异处”,“身肺异处”等等。这现象谈论起来非常不吉祥。中华历史上,君王死后尸体遭到这样切割分离的,恐怕只有老毛一人。所以,按咱们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老判断,老毛完全落入了“不得好死”结局。而众所周知“不得好死”是恶人们最常见的一种报应。
    此外还有件可能令主席很尴尬的事,就是主席那伟大的外生殖器的去留问题。听医界人士讲,为防腐而做内脏摘除手术时,恐怕要将直肠的端头即肛门一并切除。这样看来,主席肛门边上的“那话儿”也难保了。从李志绥的回忆录中可以看出,党中央当初保存老毛尸体决策的重中之重是防腐。一切可能在将来导致尸体败坏的器官都要切除。据此我推测毛主席“那话儿”十有八九也被割掉了。 


    如果我的这个猜测“不幸而言中”的话,主席的损失就大了。要知道该器官对于一个男人是至关重要的。它在你活着时候是人格的底蕴,在你死后则是“尸格”的标志。一旦失去“那话儿”,主席就成了一块男不男女不女的胴体,到了阴间连上户口都有困难。再想象主席到了阴间见到昔日的对手刘少奇彭德怀等人,那场面更是难堪:无论刘彭等当年死得怎样冤,他们至少还闹了个全尸而终。而主席死后却经历一番宰割折腾,到末了只剩了个里面空荡荡外面光秃秃的皮囊,到了阴间后连“站着撒尿”的爷们功夫也没了,你说惨也不惨?主席荣耀乎?耻辱乎?
    不管怎么说,以毛主席那样大的权力那样崇高的地位,最终还是难逃死后留不下整尸的结局。这的确很说明老天爷有相当强大的报应力量。报应这种东西,似有似无,一时半载看不出来。特别是一些可怕的报应,开头往往以高尚荣耀的表象出现。让所有当事人无法拒绝其诱惑也无法预知其后果,乐颠颠地去追求,洋洋得意地去享有。直到历史渐渐淘去浮华外表,让底下的丑陋残破无以掩藏,当事人发现不苗头不对时,报应已经铸成再也不可逆转了。
    假如当初老毛能早点注意到列宁遗容上半身的庄严和下半身的空洞很不相称的话,假如他知道他那登峰造极的政治地位既不可能在阳间永远持续也不可能带入阴间继续享用的话,他一定会实实在在地象普通人那样去追求一个“好死”。一定会及时给华主席等同志留下“你办尸,勿掏心”等金光闪闪的条子。相信有了这样的条子,谁也不敢妄动主席一根毫毛的。怎奈这主席权欲熏心丧心病狂,死到临头还念着权位。以至于他的继承人为了维护他的阴权费尽心思坐卧不安。他们诚惶诚恐努力工作直到把他老人家的遗体鼓捣得七零八碎,方才觉得是“完成了主席的遗愿”。
    老天爷报应人就这么绝:能让你自觉自愿顺理成章甚至庄严隆重地躺上分尸台接受大卸N块手术。落得个人不人鬼不鬼男不男女不女的下场。而且让你除了怪自己外别无怨言。 
   
   有的网友认为老毛遭报不是他自己的意愿。理由是他签署过实行火葬的倡议书,是中共中央政治局没有照办。对此我有不同看法。
   毛的确在1956年带头在实行火葬的倡议书上签过名。20年后中央政治局没有将他火葬反而做出永久保存他的遗体的决定。能因此而说政治局违背了毛的意愿吗?我看不能。我们可以说中央政治局违背了那份毛签过名倡议书,但这不等于违背毛的意愿。因为毛的意愿在20年中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他在个人崇拜问题上的180度的大转变以及文革中疯狂的造神活动,足以令政治局成员不理会那份倡议书而去照顾他那当神的强烈意愿。为了当神而惨遭分尸之祸,完全可以说是老毛自己寻来报应。
   苏共二十大后,中共按照惯例紧跟老大哥。在1956年中共八大上讨论了反对个人迷信和个人崇拜的议题,在党章和八大决议中也加以体现。八大还建立了集体领导体制,分了一线二线,老毛被安排到了二线。毛泽东对于这些决定是极端不满的。但当时苏共对中共的影响力还很大,毛泽东别无选择只好赞成。八大以后不久老毛就展开活动力图恢复他的绝对权威地位。他开始否定对反对个人迷信和个人崇拜的决议。他把这些都斥为赫鲁晓夫的修正主义阴谋。他为斯大林大唱赞歌,其用意是维护个人崇拜的正当性。毛泽东在个人权力问题上是极端爱憎分明的。谁对他的权威造成威胁他就和谁不共戴天。他尤其对赫鲁晓夫当政时把斯大林遗体火化掉的行动恨之入骨。在各种场合下加以最严厉的讨伐。他的这种态度肯定要对后继人在处理他的遗体时发挥重大影响。老毛在痛批外国的赫鲁晓夫以后还不放心,还要消灭“中国的赫鲁晓夫”以根绝他死后遭到清算的后患。文化大革命就是冲着“中国的赫鲁晓夫”们发起的。这是一场消灭不忠诚的运动,是一场不惜国家和人民的一切代价,甚至不惜党的代价而进行的最疯狂最无耻的造神运动。十几年轰轰烈烈的护权造神运动只能鞭策老毛身后的继承人搞更多的崇拜,只能使这些继承人在毛的遗体处理问题上如履薄冰,生怕被人指为“赫鲁晓夫”。
   毛氏造神大功告成,他取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威。但这种成功的代价就是在身边聚拢起一批依附献媚的懦夫。这些人认为向毛表忠的重要性远远大于冷静实际地为毛的利益着想。这就叫“老天有眼”,为老毛遭报埋下伏笔。在当时的气氛下,政治局成员除了比赛“谁更热爱毛主席”以外不会有别的动作。特别是遇到许世友陈永贵等同志的那类“纯朴无产阶级感情”大发作时,谁敢斗胆出来阻拦?政治局里勾心斗角的各帮派也一直在寻求打击对手的机会,谁都愿意借着这个题目去敲打对手。既然大家都觉得捧毛颂毛是最保险最有利的事,而且都唯恐自己捧得不如别人积极。既然“烧遗体”有“赫鲁晓夫”之嫌,那还有什么必要去坚持?因此只要有一个人挑头提出这个“永远纪念毛主席”的馊主意,政治局除了全票通过外不可能有别的结果。
   老天给你无上的淫威,然后促成对你最忠诚最孝顺的一伙人在最敬仰最爱戴你的念头支配下动刀动剪把你给废了。报应就是这样来的。这也属于一种“历史的辩证法”吧。
 毛泽东妻离子散,断子绝孙,还有8341早已天定了他的命运!

来源:博XUN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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